2018-12-06 15: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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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電臺是指“電臺設備有團體設置,并有設臺團隊使用”的業余電臺,集體業余電臺常被稱為“俱樂部臺”(club station).
申請設置集體臺的具體手續。可向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體育行政部門或者CRSA咨詢,根據《業余無線電臺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無線電管理有關法規,以及多年來的實踐經驗,設置集體業余電臺的申請、審批程序基本如下所述。
(一)由設臺單位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行政部門或者中國無線電運動協會提出書面申請。“設臺單位”應具備社團法人資格,否則應通過其具有法人資格的上級單位提出。
申請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設臺單位名稱及地址
②電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包括經緯度)
③設臺目的
④收發信設備的型號、功率、頻率范圍、數量、
⑤天線的型號、數量
⑥工作時間及操作方式
⑦使用頻率
⑧電臺臺長
⑨主要操作員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臺操作證書》
⑩必要的管理制度
(二)省級體育行政部門或中國無線電運動協會對設臺申請報告進行審核并給予正式批復,如同意設臺,則對允許使用的頻率、呼號及操作方式提出意見,批復應同時抄報同級無線電管理機構等有關單位
(三)設臺單位持復函到當地無線電管理機構辦理設臺批準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臺執照》,無線電管理機構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檢測收發信設備,核準使用頻率、呼號、操作方式等,并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臺執照》、設臺單位在領取電臺執照后,就可以按執照核準的項目和范圍開始發信聯絡了沒有取得《操作證書》的值機員,不得申請設臺。值機人員取得《操作證書》的辦法(網上找找)